都2021年了還覺得大家村網通?碰瓷的那個總覺得自己弱勢,上來喊冤的也不都是好人,既然說扣你績效,逼你走人,那我就來全面把這事講講。
其實那篇DISS欣網的帖子,一共是拼湊了三個人的事情。他們分別是刷新開站參數的吳某某,配合單驗的楊某某,塔工張某某。這三人的共同點就是都被局方和菊廠投訴了,他們的專業(yè)能力和綜合素質有多差呢,我來具體講下:
1、刷新開站參數的吳某某:
這人因為刷新開站參數被投訴了,其實這事不完全怪他,也是倒霉,趕上了客戶讓督導激活站點,結果這事跟他一聊,他就是一句我辭職了,不干了,是的,這三個人中,吳是唯一一個自己主動說辭職的。但是這個人的職業(yè)素質有多低呢?他一句辭職,他就以干不了來甩出原本屬于他的工作,不打那么多字了,直接上圖。我就想問,你一句辭職,公司就得立馬有人跟你交接?就得在你每天推活的情況下給你100的績效?何況當時沒幾天就過年了。
那么好了,總結第一個人的問題,那就是績效這事,他自認為辭職就可以啥也不干等著交接,可以,我績效給他0.5,0.8,嗯,突然覺得給高了。
現在說第二個人。
第二個人是負責單驗配合的楊某某,他在2月份配合單驗時,將站點激活,不管了,是的,也不去查站點狀態(tài),導致被統(tǒng)計到“三零”,直接被省公司通報?蛻艉途諒S震怒,其他他平時6點多點如果還在單位,那就得叫喚又加班,還影響我團隊,這事一直忍他想同化他一起進步,結果可好,這保不住啊。離職流程倒是挺順利,他自己也接受,那個帖子里關于微信拉黑和報銷的事是關于他。他走了我就把他微信刪了,結果3月25日公司發(fā)了2月份報銷,我一看還有他的錢,這才又主動給他打電話,加了微信給的他錢。我是在發(fā)錢的當天主動聯系的他,并且當天就給了他。至于微信,這種人加著實在惡心,還是趕緊刪了。
第三個,塔工
這人是塔工,一個只愿意歇著或者爬爬樓頂站還想掙工資的人。他是唯一一個不愿意離職的,上面那倆一個是因為績效低,一個是因為刪了他微信,這個塔工呢,是因為他混慣了,輕輕松松也能掙錢。算了,直接上圖,唉 我還幫他跟客戶解釋呢。
不是不愿意離職么,那我把你調回南京辦公,沒毛病吧
第一個吳某,刷新開站參數為什么被投訴沒說原因?客戶讓督導激活跟這事兒什么關系,這一點我看的有點亂,為什么聊一下就會喊著辭職?沒人刺激吳某?我覺得里面還得有事兒才會這樣,換了你,你被投訴,只是談了一下就嚷嚷要辭職嗎?這不符合邏輯,這位朋友也別聽風就是雨,還是繼續(xù)等待一下結果。
欣網在09年時候和他們員工打過交道,那時候公司員工對自己公司評價還是蠻高的,算是老牌的通信公司,這幾年可能網優(yōu)市場也不多了,至于這件事,肯定雙方都有做的不滿意的地方,不過現在項目是沒那么好管理也是事實!錢少是原罪!
我個人覺得6點了,人家喊幾句加班并無過錯,畢竟咱們這行沒有加班費,也不至于用這點去吐槽人家。僅針對這點發(fā)表個人看法,勿噴
所以評論存在引導性質嗎?況且,還是那句話,到底咋回事,大家都不清楚呢,你這個評論很不合適,憤青一樣。
對于我個人的問題的說明:全面將事實是吧,大家都可以看看。
https://club.mscbsc.com/t713990p1.html#91
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其實現在各個地方業(yè)內都有類似這樣的人,沒本事做別的就在業(yè)內混著一副騎驢找馬混日子的心態(tài),(本人也差不多是這樣),但是既然還在做,基本的職業(yè)操守是要有的!文中所說的塔工情況,太普遍了,敢于貼VX聊天記錄,聊天記錄里也很清楚的體現了客戶評價等內容,說明小編所言不虛,只是可能小編在處理問題方面情商低了些,導致被人潑了臟水! 現在項目管理不好做啊,
現在哪兒有六點就能準時下班的?誒去打不漏項目有幾個能做到?你天天準點下班,客戶不找你麻煩 不投訴你才怪!
通過這件事情我說說我的個人看法吧,這其實是最近幾年通信業(yè)的一個典型問題,隨著運營商的費用不斷降低,菊花廠和26廠對待三方也愈發(fā)的“變態(tài)”,收入少工作要求還高,特別是打卡考勤的事情真的很惡心,好多年輕人看的很明白,就是“混”,自己負責的事情趕緊忙完,自己不負責的事情都懶的看一眼;項目負責人很累,大大小小所有事情都要盯著,因為大家都只管自己的事情,不會主動承擔任何責任,這樣惡心循環(huán),每個項目都會出各種各樣的事情,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大家也一起討論討論
帖子中的這個事情雙方肯定都有責任!
我站在申請勞動仲裁那方~
人家申請仲裁了,看仲裁結果吧,看那哥們的工作量不小啊,
勞動者離職有三種方式:
1、與單位協商,這個好理解,只要協商好之后你好我好大家好;
2、員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辭職,這種辭職的權利是一種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這個是常規(guī)流程,也好理解;
3、即時辭職權利,這種辭職權利,員工是不需要向單位承擔任何賠償或者違約責任的,但是這種辭職需要法定的理由。比如說單位不繳納社保、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加班費)、涉及人生安全及暴力、威脅、強迫勞動的等違法現象,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所以說沒有什么接受不了的,遵紀守法是社會公德的最基本要求。
您即將訪問的地址是其它網站的內容,MSCBSC將不再對其安全性和可靠性負責,請自行判斷是否繼續(xù)前往
繼續(xù)訪問 取消訪問,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