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記者秦松
據統(tǒng)計,在中山有近300個基站受到了市民逼遷投訴。日前,中山市法制局發(fā)布《中山市公眾移動通信基站設置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公告稱,新建基站需向社會公示。與此同時,公共資源將向運營商開放設置基站。
現狀:近300個基站受逼遷投訴
2012年11月,家住在蓮塘東路的余叔向記者報料,其所在小區(qū)一棟樓的樓頂上安裝了通信基站,然而并未經過居民同意,小區(qū)居民擔心基站輻射會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
與余叔的報料相似,投訴基站的市民多是擔心基站輻射。
據統(tǒng)計,面臨同類問題的基站總計近900多個,占全市基站的75%左右,其中已有近300個受到了市民逼遷投訴,30多個受到了城管執(zhí)法強拆逼遷催告。
過去三年,僅中山移動提請規(guī)劃報建的基站合計740個,退回523個,退件的理由大多數是規(guī)劃部門要求征得基站所在樓宇全體業(yè)主同意,或進行方案公示無反對意見后,方可辦理報建。
委員:一年至少損失7280萬元
針對這種現狀,今年中山“兩會”上,市政協(xié)委員、 廣東移動 中山分公司總經理尹啟祿在分組討論會上向市長陳良賢大吐苦水,并提出提案,建議明確并簡化基站報建審批流程。
“基站作為推動信息化建設的基礎設施,近些年卻持續(xù)遭遇大規(guī)模逼遷,已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經濟社會問題!币鼏⒌摰任瘑T在《關于解決移動通信基站設施建設突出問題的建議》中稱,“逼遷一個建成基站大約損失45萬元,在建基站大約損失25萬元,按中山三家運營商近三年每年平均逼遷208個基站計算,一年至少損失國有資產7280萬元,這個數字還沒有包含重建基站的投入以及逼遷過程中造成的其他公共設施損壞。
新規(guī):公共資源應向運營商開放設置基站
5月20日,中山市法制局發(fā)布關于征求《中山市公眾移動通信基站設置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規(guī)定,新建基站站址年度計劃需向社會公示。另外,公共資源應向運營商開放設置基站。
在基站站址計劃方面,市規(guī)劃部門應當根據本市城市總體規(guī)劃要求、本市移動通信行業(yè)發(fā)展需要及基站管理原則,會同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編制本市基站站址年度計劃,經專家評審及向社會公示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
在市規(guī)劃部門編制年度計劃時,應當聽取環(huán)保、交通、國土、住建等部門及運營商意見。經批準實施的基站站址年度計劃,將作為今后基站建設的審批依據。
市直各部門和單位、各鎮(zhèn)區(qū)、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應積極免費開放其所屬的公共資源,支持運營商以共建共享的方式在公共資源上設置移動通信室外基站和室內分布系統(tǒng)等。
公共資源業(yè)主與運營商簽訂的租賃合同,原則上以10年為一個合同期,其中占用公路資源的基站,以5年為一個合同期。
運營商:建議取消基站報建手續(xù)
尹啟祿等認為:“考慮到通信技術升級快、客戶要求高,基站建、改、遷頻次較高而且天線趨于小型化,故基站設施應屬于臨時性建筑且并未改變原建筑物的功能,且目前無線電頻率的使用及電臺的設置管理是由無線電管理部門專職負責,因此建議簡化基站等網絡設施的報建流程!
尹啟祿等建議,除設置大型基站鐵塔外一律取消規(guī)劃部門報建審批手續(xù),由運營商向無線電管理部門報備即可。
尹啟祿等建議,將移動通信網絡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各級(包括村鎮(zhèn))城鎮(zhèn)規(guī)劃,要求在城市規(guī)劃建設中必須預留通信配套設施的建設空間,尤其對于新建住宅區(qū)、住宅建筑及商住樓若沒有按此要求設計、規(guī)劃的不得核發(fā)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此外,免費開放政府公共物業(yè)資源,引導開放企事業(yè)單位和市民等私有物業(yè),切實為基站選址建設提供便利。
市民:
基站建設不要遮遮掩掩
對于周邊基站的建設,羅先生深有體會。“之前在我們村有個基站,結果大家都抱怨,沒辦法,基站遷走了,我的手機信號也差了!绷_先生稱,之所以對基站不放心,直接的原因在于擔心產生輻射,不過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基站的建設方沒有公開透明!盎窘ㄔO不要遮遮掩掩嘛,越是遮遮掩掩我們就越擔心,能不有意見嗎?”
對于此次出臺的新規(guī)征求意見稿,羅先生認為對年度計劃進行公開確實值得贊揚!跋M嚓P部門能認真執(zhí)行就好了,把能公開的數據及時進行公開,也可以打消我們的疑慮!
另外,市民黃先生則表示,希望在基站建設時能引入第三方權威機構對基站的輻射進行測試,并對測試結果進行公開,并形成一種長期的監(jiān)測機制,以避免對市民身體健康造成影響。